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于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后剩余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額度】2、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認定條件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在全國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購買第二套非改善型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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