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第幾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單位應當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該職工本人當月全月應發工資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
【上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第幾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首月全月應發工資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
工資總額組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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