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開封市市區普通高中錄取辦法及順序( 二 )


4.分配生的錄取辦法
①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學校 , 其對應錄取分數線以下100分以內的具備分配生資格的考生 , 按照其畢業初中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擇優錄取 , 總分相同時按照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
②考生只有在普通批首次填報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學校時 , 才能享受分配生的錄取資格 。
③初中學校如出現無學生能按正常規則要求使用某一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指標 , 則可有一名志愿考生突破分數線下100分的基本限制直接被相應省級示范性高中擇優錄取 。
④如果初中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沒有完成 , 空余計劃轉入相應高中學校的正錄生計劃 。
⑤各初中學校分配生資格名單需在本校進行公示 , 公示無異議后 , 于7月7日前將名單紙質版加蓋公章經學校法人簽字后上報市中招辦備案 。擬錄分配生名單在開封市教育體育網(jtj.kaifeng.gov.cn)予以公示3天 , 同時在市教育體育局、招生學校進行公示 。
⑥從2023年起 , 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名額將按照初中學校學生數根據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校 , 不受招生學校分數線以下100分的限制 。
【2022年開封市市區普通高中錄取辦法及順序】⑦在錄取公示期內 , 如查實存在不具備分配生資格的考生 , 將取消其分配生錄取資格 , 同時在該生畢業學校進行補錄 。如超過公示期 , 則不再補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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