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26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成員單位: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高發態勢,國內河北、黑龍江、吉林等多地出現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 。春運期間,有針對性地做好出行人員核酸檢測工作,有利于早發現早控制疫情,保障實現平安春運、健康春運 。現就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嚴防出行傳播風險
(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人員出行要求 。
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不流動 。
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并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
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員春運期間省際、市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
(二)低風險地區人員出行要求 。
14日內有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臨床癥狀之一者,盡量避免非必要出行 。
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確需省際、市際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應當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
其他人員應當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
如無必要,低風險地區人員應當盡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 。
(三)核酸檢測要求 。
各地要積極探索集中帶量采購方式,批量采購核酸檢測試劑、防護用品等耗材,降低核酸檢測成本 。
檢測試劑及配套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多措并舉改善對企業的服務,盡力采取相關扶持措施幫助企業降低生產成本 。
要提前與開展核酸檢測業務的公立醫院、第三方檢測機構等簽訂購買服務協議,以量換價,降低單次核酸檢測價格 。
按照自愿原則,春節期間返鄉人員核酸檢測可以采取10混1混采技術開展檢測,降低個人檢測費用負擔,并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
二、嚴格落實“四方”責任,織密疫情防控網
(四)落實屬地政府責任 。
各地要積極倡導群眾春節期間就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和境外 。
要指導企事業單位根據生產、工作情況和職工意愿,靈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職工春節期間服務保障工作 。
要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提升檢測效率和便利性,有序組織好核酸檢測工作,保障春運出行人員按規定開展核酸檢測 。
要強化春運期間網格化管理,落實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健康通行碼“綠碼”查驗工作,嚴格社區(村)、單位外來人員排查、報備制度 。
(五)落實部門和單位責任 。
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向社會公布群眾出行前查驗相關規定 。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水路客運站、機場等經營單位和客運經營者通過互聯網、手機客戶端購票渠道或在客運場站顯著位置,明示旅客出行所需查驗的有關規定 。
鼓勵采用包車、專列(包車廂)、包機等“點對點、一站式”服務,運送在外務工人員集中返鄉返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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