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滬籍人員在上海申領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長三角區域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
注意:只有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江蘇、浙江、安徽省戶籍來滬人員 , 可在上海辦理此項業務 。其他省市戶籍來滬人員暫不予受理【非滬籍人員在上海申領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學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
提示:未滿16周歲的公民 , 由監護人陪同申請人至受理點申領 , 需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申請人親屬關系則需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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