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本級碩博倍增計劃人才補貼申請公告( 三 )


(三)企業:包括所有在嘉興的企業,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和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應用技術研究院、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清華柔性電子技術研究院、浙江未來技術研究院(嘉興)、上海大學(浙江嘉興)新興產業研究院等事業法人以及在嘉興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參照企業執行 。
(四)人才收到補貼后,應自行按規定納稅 。
(五)涉及海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六)2017年1月1日后初次來嘉興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學歷人才,在來嘉興工作后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不能享受除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碩博獎勵以外的購房、租房、安家、聘用補貼和工資外津貼等政策 。
(七)申報人應誠信申報,凡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補貼資金,并永久取消嘉興各類人才政策申請資格,在“信用嘉興”中列入黑名單 。
六、其他事項
(一)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
嘉興市人力社保局:0573-82228962、82228943
南湖區人力社保局:0573-82061860、83688310、82830306
秀洲區人力社保局:0573-82721856
經開區人力社保局:0573-82208524
嘉興市教育局:0573-83831932
嘉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73-83687707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0573-82302311
(二)市本級碩博倍增計劃可根據人才發展形勢變化動態調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涉及的人才補貼與我市現有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
(三)本公告中所稱“以上、以前”等均包括本級或本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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