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東莞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
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還需加考專業科目筆試 。
2.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22年1月3日上午
08:30—10: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45—12:45 《申論》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
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22年1月3日下午14:30—16:30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其中:
一般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行政執法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
審計系統“審計專業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 。
4.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適時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報考者可憑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2022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東莞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
除面試前加考專業科目(技能)測試的職位外,其他職位面試對象的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 。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
部分專業性職位在面試前組織專業科目(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6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報考者中確定參加專業科目(技能)測試人員,并按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
面試對象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 。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
公安、監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報考者自愿基礎上按不低于招錄人數1:4不高于1:6的比例組織實施 。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遞補人員 。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
部分招錄職位將在面試前后對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
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前加考專業科目(技能)測試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20% 。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
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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