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溫州市駕駛證信息變更換證辦理流程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八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后三十日內,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
辦理基本流程
環節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審批標準
辦理結果
申請
申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受理
即辦
張XX
受理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檢查材料是否齊全 。
決定受理與否 。如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的事項,即時決定不予辦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
辦結
即辦
【2020溫州市駕駛證信息變更換證辦理流程】張XX
系統錄入變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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