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0溫州鹿城首批人才住房房源具體位置

一、申請時間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房源分布鹿城區本次配售房源為南郊街道清泰錦園12幢,共計212套 。
三、申請對象及條件配售人才住房的對象需全職在鹿城區工作,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已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單位的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36個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溫州均未擁有過住房或累計擁有過的住房面積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過溫州政府購房類優惠政策 。
1.全職在區級用人單位工作且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ABCDE類人才(按《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2019年>》<溫委人〔2019〕9號>執行);
2.全職在區級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貢獻積分值達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按《溫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舉實施辦法貢獻積分指標》<溫委人〔2019〕13號>執行);
3.全職在主要稅收地為區級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介機構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范圍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且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的人才(以所在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額為準) 。
一個家庭(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購條件的,僅限申購一套 。
四、申請流程1.網上申報: 點擊進入:溫州人才云平臺
用人單位登錄“溫州人才云平臺”-“溫州市人才住房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按提示填報單位信息、申請人信息,上傳有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的以下6類材料掃描件: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
(2)人才資格證明材料;
(3)用人單位出具的人才全職工作合同、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等證明材料;
(4)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
(5)婚姻狀況材料;
(6)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 。
2.資格審查 。
人才資格由區委人才辦會同區人力社保局、區科技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局等有關單位進行審核,住房資格由區房產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 。
對通過人才資格條件、住房資格條件審核的人才名單,在“溫州人才云平臺”和單位內部進行資格公示,資格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
3.制發方案 。
區房產管理中心根據房源情況和通過資格審核人才數情況,制定房源分配方案 。根據房源分配方案在“溫州人才云平臺”發布搖號選房公告,公布搖號選房方式和首批配售型人才住房項目地址、數量、面積、購買價格等內容 。
4.搖號選房 。
通過人才資格條件、住房資格條件審核的人才根據房源分配公告到指定地點,按人才層次從高到低搖號選房,首先搖取順序號,再根據順序號依次選房 。
5.公示、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
五、人才優惠人才按層次類別享受相應面積和折扣優惠 。
其中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B類和C類人才配售面積為140平方米,購買價格為備案價(核定價)50%;
D類和E類人才配售面積為120平方米,購買價格為備案價(核定價)60%;
符合本公告其他條件的人才配售面積為90平方米,購買價格為備案價(核定價)70% 。
配售房源面積超過人才所屬層次類別標準時,按備案價(核定價)的100%計收超出部分面積的購房款,但夫妻雙方均符合配售條件的,可按所屬層次類別折扣標準計收超出部分面積購房款 。購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按揭貸款的,可以人才住房辦理貸款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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