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 二 )


6.統一藥械招采和價格管理 。全面執行國家和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的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政策 , 落實醫保基金預付要求 , 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采購價協同機制 。建立完善全市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 , 執行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 , 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 , 全面促進醫療機構提質增效和高水平發展 。
(二)基金統收統支
7.統一基金預決算管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 科學編制醫療保險基金年度預算 , 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由市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編制 , 經市級財政、醫療保障、稅務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批 。其中 , 基金收入預算和決算草案由市醫保經辦機構會同市稅務部門編制 。
8.統一基金收支管理 。統一基金征收主體 , 調整收入級次 , 統一收入劃轉、基金使用和支付管理等規則 。各地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當期基金收入由征收機構全額及時繳入市級國庫 , 再劃轉至市財政專戶 。市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市級預算 , 統一向市財政部門申報月度資金使用計劃 , 財政部門按月及時撥付 。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財政、稅務部門定期對賬機制 。清理歷年債務、欠費和基金結余 , 對統籌前各縣(市、區)基金開展專項審計 , 制定歷年債務、欠費和基金結余處置辦法 。市級統籌前的基金缺口 , 原則上由原統籌區自行承擔;市級統籌前的基金累計結余在滿足全市一定支付能力的基礎上 , 其余部分原則上暫存原統籌區 。市級統籌后的基金結余 , 由市級統一管理 , 各地不得違規動用 。探索建立醫保基金風險儲備金制度 , 應對老齡化帶來的基金支付壓力 。
9.統一責任分擔機制 。按照“基金統一收支、責任分級負責、缺口合理分擔”原則 , 建立市與縣(市、區)責任分擔和獎懲機制 , 做到權利與義務相對等、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激勵與約束相結合 。統一落實縣(市、區)政府對本地醫療保險的主體責任 , 建立健全縣(市、區)政府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支出考核機制 , 統一基金運行動態監測 , 建立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 , 制定基金運行風險處置預案 。
(三)管理服務一體
10.統一協議管理 。全市執行統一的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 , 統一定點資格準入、退出和服務協議管理 , 對申請納入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執行統一的準入條件、評估規則和工作程序 , 簽訂統一的定點醫藥機構協議文本 , 執行統一的考核辦法 。
11.統一經辦服務 。推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和便捷化建設 , 實行全市統一的醫保業務經辦流程和服務規范 , 執行統一的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待遇支付、財務和檔案管理等業務經辦工作流程和服務規范 。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經辦管理服務網絡 , 推進服務下沉 , 實現市域內“一窗通辦” 。
12.統一基金監管 。推進基金監管一體化 , 全力提升基金監管能力 , 落實縣(市、區)基金監管主體責任 。執行統一的基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 , 深化醫保基金監管信用體系建設 , 執行統一的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和應用場景管理制度 , 保持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 , 維護基金安全 。
13.統一信息支撐 。按照數字化改革要求 , 推動數字醫保 。全面貫徹醫保國家編碼 , 落實醫保國家和省級信息化標準 。打造智慧醫保平臺 , 落實信息化建設資金 , 推進業務流程再造 , 打通部門之間數據壁壘 , 加快醫保數據集中管理 , 實現全市醫保“一站式”便民服務 。統一規范醫保信息網絡安全管理 , 啟動安全運營中心建設 , 為信息化提供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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