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學法減分政策細則(附官方原文)( 二 )


第十五條 存在下列行為的,相應學習時段、考試審核不通過:
(一)監控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
(三)實人認證未通過的;
(四)有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
機動車駕駛人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申請復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
第三節 現場學習和考試
第十六條 有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滿分教育學習、考試平臺和考試題庫,組織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的,應當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進行確認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隨機抓拍照片、全程音視頻監控等方式,確保機動車駕駛人本人持續參加現場學習,并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一的比例抽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情況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的照片、音視頻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抽查情況保存二年 。
第十七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時 。學習后參加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補考,補考以二次為限 。
第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的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
第四章 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第十九條 有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組織機動車駕駛人通過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
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應當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進行確認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隨機抓拍照片、全程音視頻監控等方式,確保機動車駕駛人本人持續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并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一的比例抽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情況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照片、音視頻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抽查情況保存二年 。
第二十條 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一小時,具體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 。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平臺,準確記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等,并通過網絡平臺公開公示相關情況后,上傳至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
第五章 記分減免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范規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 。
第二十三條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
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 。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 。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工作的監督管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