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供應對象及申請條件

浦東新區公共租賃房供應對象為本區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浦東新區開發園區或區域除外),及其他常住戶籍人口 。
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在浦東新區注冊的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在浦東新區注冊的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供應對象及申請條件】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但未滿二年,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在浦東新區注冊的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
申請浦東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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