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連云港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補貼申領通知

連云港市應急管理局、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云港市財政局2021年8月31日發布 。
各縣、區(功能板塊)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為規范專賬資金使用管理 , 嚴格經費補貼申報審批流程 , 確保專賬資金使用安全 , 根據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等5部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應急﹝2019﹞117號)、《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連應急﹝2020﹞67號)等有關文件要求 , 現就做好全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政策規定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 , 在連云港市內企業從業的正常繳納企業社保金的特種作業人員,經備案許可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 , 考核合格 , 初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初領、復審、延期換證) , 且符合相關文件規定 , 可以享受職業培訓財政補貼 。
2.補貼申請分為企業職工個人申請和企業申請兩種途徑 , 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 不得重復申請 。
3.市區(以下簡稱市)轄區內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申領的補貼資金由市級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列支 , 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以下簡稱縣)轄區內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申領的補貼資金由各縣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列支 。
4.企業職工個人或企業申請 , 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 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 , 補貼資金發放至企業職工個人或企業賬戶 。
5.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操作項目初領、復審、延期換證不重復享受補貼 。
6.補貼資金申領分兩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 , 特種作業操作證初領、復審、延期換證的 , 申請提交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第二階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間 , 特種作業操作證初領、復審、延期換證的 , 申請提交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以上兩個階段逾期未提交申請的不再受理 。
二、補貼標準
特種作業操作證初領補貼按照培訓學時分500元或1000元兩檔補貼標準 , 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和延期換證的給予每證180元培訓補貼 , 具體補貼標準對照《連云港市特種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附件1) 。
三、補貼方式
1.企業職工個人自費繳納培訓費用的 , 補貼撥付個人賬戶 。個人按規定要求提交補貼申請及相關材料 。
申請材料包括:《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企業職工)》、《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補貼申領信用承諾書》、以及本人身份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社保證明、個人社保銀行卡、備案許可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以下簡稱培訓收費票據)等復印件 。
如企業職工個人遺失培訓收費票據 , 由本人向當時所在的培訓機構申請提供加蓋培訓機構公章的培訓收費票據存根復印件 。
2.企業繳納培訓費用的 , 補貼撥付企業 , 企業按規定要求提交補貼申請及相關材料 。
申請材料包括:《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企業)》、《連云港市安全技能企業培訓補貼人員匯總表(企業)》、《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補貼申領信用承諾書》 , 以及各持證人身份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備案許可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開具的培訓收費票據復印件 , 以上所有復印件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