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連云港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補貼申領通知( 二 )


四、工作流程
1.申報 。擬申請培訓補貼的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 , 向當初報名培訓或委托培訓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以備案許可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為準)提交申報材料 , 培訓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 初審合格后 , 按照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社保交納屬地關系分類統計匯總后報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
報送材料包括《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補貼企業匯總表(培訓機構)》、《連云港市安全技能企業培訓補貼人員匯總表(培訓機構)》、《連云港市安全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個人補貼匯總表(培訓機構)》 。其它相關審核材料待補貼發放工作結束后統一報送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存檔 。
2.審核發放 。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 并將審核結果反饋培訓機構 。培訓機構將反饋后的相關統計材料(附件6、7、8)按照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社保交納屬地關系分別報送市、縣人社局審核(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和excel電子版 , 紙質材料加蓋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和培訓機構公章) 。市、縣人社局對社保繳納等信息審核后 , 通過人社部門網站對審核通過的補貼企業職工個人或企業信息予以公示 , 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撥付至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銀行賬戶 。
五、其他要求
1.企業申領培訓補貼的 , 須確認之前未向企業培訓員工收取過相關培訓費用 , 申領補貼后也不得再向培訓員工個人收取培訓費用 。
2.企業職工個人申領培訓補貼的 , 必須確保之前未在工作單位報銷過相關培訓費用 。
3.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認真核對本機構所培訓的企業職工個人和企業培訓相關信息資料 , 出具申請受理意見 。
【2021連云港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補貼申領通知】連云港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資金補貼申請表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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