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無犯罪記錄證明 連云港無犯罪記錄公證

一、事項說明:
無犯罪記錄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
①申請人的戶籍在本處所在地;
【連云港無犯罪記錄證明 連云港無犯罪記錄公證】②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到最后居住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已定居國外的申請人,到出境前的原戶籍所在地公證處申請辦理 。
2、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要求:
①申請人戶籍有跨省市(地區)變動情況,需分別提供原戶籍和現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②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申請的,提供在中國境內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以及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③已定居國外申請辦理離鏡前的無犯罪記錄公證,還需提供當時的戶籍注銷證明,以及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如無法開具整段證明,可去檔案所在地開具,若為國家機關可直接開具 。
4、公證書用于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事項 。
三、材料準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如當事人已在境外的,則另需提供護照復印件(照片頁及有效簽證頁)或綠卡復印件或移民證明等;
4、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請先到公證處領取開具“未受刑事處分證明”的表格,送交戶籍所在的公安分局開具相關證明,再持該證明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5、在中國臨時居住的外國人需辦理在中國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公證的,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6、加貼照片:目前,公證書用于哥倫比亞國家需加貼個人2寸彩色照片 。
6、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
四、申請流程
到公證處申請:
①申請:您可到公證處進行相關咨詢,公證員會根據您的申請要求,告訴您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到受理窗口后,公證員通過預審相關證明材料,決定是否受理 。
②受理:公證員受理您的申請后,請按照公證員要求交齊證明材料及填好《公證申請表》 。承辦公證員會審查您提供的證明材料,并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讓您填寫、簽署相關表格、文件 。
③繳費:承辦公證員向您發送《收費通知單》后,您可持該通知單到收費處繳納公證費,領取公證發票 。
④領取:在公證書制作完成后,由公證處通知您到場領取,您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到本處領取公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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