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入駐創業孵化基地企業各類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
(1)場地和水電補貼 。孵化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并與基地簽訂了場地租用合同的,可按季申報場地和水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得超過1300元/戶/月(兩項合計) 。
(2)一次性創業補貼 。孵化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正常納稅經營滿1年并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2000元/戶的一次性補貼 。
(3)吸納就業困難群體給予一次性補助 。孵化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履行合同滿1年后,按15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吸納就業援助對象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
(4)新招用人員社保補貼 。孵化企業每新招用1名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其為新增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補貼期限:
(1)場地和水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
(2)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期限是一次性 。
(3)吸納就業困難群體給予一次性補助,補貼期限是一次性 。
【南寧入駐創業孵化基地企業各類補貼標準】(4)社保補貼,補貼期限是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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