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政策

2022成都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 。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在蓉就學 , 由監護人向其戶籍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 , 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 (試行)
為落實成都市對外開放大會精神 ,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等有關規定 , 為在蓉港澳臺 居民子女及港澳臺籍適齡少年兒童(以下簡稱“在蓉港澳臺適齡 少年兒童”)入學提供便利 , 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辦法 。
一、適用對象
在成都工作(學習)或投資的港澳臺居民的適齡子女(含被 監護人 , 下同)和跟隨法定監護人在成都居住、生活的港澳臺籍 適齡少年兒童 。
二、適用范圍
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可就讀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公辦和 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 。
(一)學前教育
在蓉港澳臺適齡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 按當年 戶籍兒童入園政策辦理 。
(二)義務教育
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就讀公辦學校 , 由其法定監護人戶 籍地或居住證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轉)學 。
(三)高中階段教育
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就讀高中階段學校 , 按當年招生政策執 行 。申請轉入我市就讀普通高中的 , 由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地或居 住證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
(四)就讀其他類型學校
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選擇就讀其他民辦幼兒園及中小 學校根據學校當年招生辦法執行 。
三、辦理程序
(一)申請就讀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申請人按照當年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安排 , 根據幼 兒園招生服務范圍 , 按規定報名時間向戶籍地或居住證所在公辦 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提出入園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區(市)縣 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幼兒園做好港澳臺適齡兒童入園工作 。
(二)申請就讀中小學校:
1.申請人應于當年 5 月 31 日之前向法定監護人戶籍地或居 住證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 童入(轉)學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 轉學須于每學年末前 10 日內提交申請 。已在成都市就讀的學生小升初時 , 按當年小 升初政策及流程執行 。
2.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實申請材料 。3.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學生就讀學校 , 并通知申請人 。
四、申請材料
(一)法定監護人須填寫《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轉) 學申請表》(見附表) 。
(二)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港澳臺籍居民為其子女申請入學 。須提供申請人及子女在有 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親子關系 證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 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等 。
法定監護人為其港澳臺籍子女申請入學 。須提供申請人《居 民身份證》和在蓉戶籍證明(或成都市居住證);其子女在有效 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親子關系證 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 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等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