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條件 泰州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

泰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及對象:
【泰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條件 泰州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具有泰州市戶籍的城鄉居民 , 或持有泰州市居住證的非市區戶籍人員(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及未成年人)應參加泰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就讀的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不受戶籍限制 。
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 
城鄉居民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的 , 將從繳費到賬3個月后享受待遇 。當年度“大中專畢業生、外市戶口遷入人員、退役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參保 , 自參保繳費到賬次日起享受待遇 。當年出生的嬰兒在出生后三個月內參保并足額繳納相關年度費用 , 自其出生之日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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