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子可以帶押過戶了

一、房產占用土地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大家都知道 , 現在的商品房住宅的土地使用權限一般是70年 , 那么70年滿期后怎么辦一直是全民熱議的問題 。   這次《民法典》對此給出了答案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 , 自動續期 , 續期要交費 。 物權編第359條第1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 , 自動續期 , 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 ,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對于續期需要繳費的標準 , 在民法典中并沒有具體規定 , 將依照續期時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所以買房的時候除了戶型、地段之外 , 務必關注要買房子的土地使用權期限 , 如果所剩時間較短 , 那么您還將面臨一筆續期的花銷 。  
二、已經抵押的房屋 , 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買房一般都會通過銀行借款 , 銀行會要求辦理房產抵押手續 , 也就是說 , 我們什么時候還清銀行的錢 , 銀行便可以為我們解除抵押 , 同時 , 房產也可以上市進行銷售 。 而民法典實施之后 , 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 。   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 , 按照其約定 。 抵押財產轉讓的 , 抵押權不受影響 。   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 ”   這兩條法規的意思是 , 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 , 抵押人也就是產權人仍然可以將房子出售 。 即設立抵押的房子可以賣 , 抵押權可以跟著房子走 , 就是說可以帶著抵押權賣 。 抵押權不影響房產的交易流轉 , 賣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權人同意 , 但是產權人賣房子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 。   三、購買前必須查明房產的居住權   聲明一下:現在的房屋都沒有設置居住權!居住權制度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 , 也就是從明年開始 , 房屋所有權人可能會去不動產局 , 在自己的房產上為親人甚至保姆設置居住權 。   法律規定 ,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 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 ,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 , 居住權消滅 。 【2022年房子可以帶押過戶了】  
四、買房繞開中介 , 想省錢“跳單” , 難!   眾所周知 , 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 , 中介公司所收取的中介費并不便宜 , 一般按房價的2%收取 。 如果一線城市一套房在1000萬左右 , 中介公司則需要拿走將近20萬的中介費用 。 看著這么大一筆錢被中介收走 , 不少人都表示心疼不已 。 很多朋友便在買賣房子時經過中介介紹 , 認識買家或者賣家后 , 私下聯系對方 , 最后私下跟對方成交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 還有的朋友對于同樣的房源貨比多家 , 找收費最低的中介成交 , 這樣做都是為了省中介費 。   同樣的逃避繳納中介費的情況還發生在房屋租賃中 , 經常導致房屋中介人員白忙一場 , 卻無法收到本應屬于公司的中介費 , 有很多中介公司為此不得不與客戶對簿公堂 。   《民法典》第965條規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后 ,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 , 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 , 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 ”也就是說 , 國家從法律層面上給這種投機取巧、逃避中介費的不誠信行為一個否定的評價 , 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告訴這些人 , 這樣做不行 , 需要尊重中介人員的勞動 , 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中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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