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區公租房怎么申請 梅州城區公租房怎么申請搖號

梅州城區公租房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低保住房困難家庭 。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在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內,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 。
(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50%劃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 。
(三)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確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 。
(四)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 。申請人為城鎮穩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⒈申請人在梅州城區居住;
⒉申請人在梅州城區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⒊用人單位和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3年(含3年)以上;
⒋申請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業所在地無自有房產,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等 。
(五)新就業無房職工 。
1.具有梅江區戶籍的中專(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以上學歷畢業生,自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36個月;
2.申請人已與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且合同履行滿3個月,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也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沒有購買、出售或贈與房產 。
申請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
表1 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目錄(點擊查看大圖)
3.復核—由梅江區民政局、房管局負責 。
(1)梅江區民政局負責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家庭成員在一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財產(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兩項指標進行復核,提出審核意見后送梅江區房管局;
(2)梅江區房管局負責對申請人家庭自有產權住房、現住房屋以及有無參加房改房、集資建房和享受過其他住房優惠政策情況進行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一并送梅州市區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 。
4.審核—由梅州市區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負責 。
梅州市區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負責對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家庭財產狀況、自有產權住房、現住房屋以及有無參加房改房、集資建房和享受其他住房優惠政策等進行嚴格審核 。提出審核意見后,報送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5.審批—由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經審核后的住房保障申請,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局領導逐級審批 。
6.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由梅江區房管局負責
(1)輪候分配 。經批準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按規定進行輪候分配 。梅江區房管局應建立住房保障輪候登記冊,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輪侯規則,列入輪候登記冊進行輪候,并將輪候信息在政府網站公開;
(2)租賃補貼 。經批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由梅江區房管局按季度造冊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市財政局負責發放 。租賃補貼的檔案,由梅江區房管局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統一歸檔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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