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德清小升初新居民積分制入學政策說明

2022德清新居民積分制入學
依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 , 2022年德清縣繼續實施義務段新居民積分制入學辦法 。
【2022德清小升初新居民積分制入學政策說明】1.入學條件 。
申請積分制入學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本人取得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 , 居住證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4日;
②父母一方申請積分;
③小學新生須年滿六周歲 , 符合學籍管理規定 。監護人向新居民服務窗口申請積分入學時 , 需提交以下材料:學生本人在本縣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戶口簿以及其他積分材料 。
2.申請積分 。
以縣政府發布的《德清縣新居民居住登記與居住證管理實施辦法》為依據 , 5月6日至6月4日 , 監護人持積分材料到居住證所在鎮(街)派出所新居民服務窗口申請積分 。
3.新生錄取 。
7月1日前 , 縣公安局移交分鎮(街)、分學校、全信息、按積分從高到低排序的積分名冊 , 提供給縣、鎮(街)陽光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 由縣、鎮(街)陽光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本轄區教育資源承載力情況作出統籌安排 。安排時將遵循梯度服務原則 , 依據監護人積分高低、招生計劃和招生能力 , 第一批就近安排到居住證所在施教區公辦學校 , 第二批調劑到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第三批安排到育才學校(僅限小學新生) , 未能安排的回原籍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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