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養老保險 汕頭省外養老保險轉入

參保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入的,具體經辦流程為:
辦理條件:
參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汕頭市養老保險 汕頭省外養老保險轉入】2、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流程:
1. 參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帶上上述材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
2、社保經辦機構在受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并對相關資料予以審核后,對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寄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
3、 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按規定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連同轉移基金轉出 。
4、我市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額進行核對,對信息無誤的,按規定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完成整個轉移手續 。
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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