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才符合金華市區人才引進子女入學政策的標準

(一)市區引進的省特殊支持計劃專家以上的高層次領軍人才,獲國家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人才,市“雙龍計劃”人才、拔尖人才,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允許選擇就讀公辦學校 。
(二)32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以上人員、網絡經濟特殊人才、五大千億產業企業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及其它經市人才部門和教育部門共同認定的特殊人才,其子女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入學,綜合個人意愿和學校承載能力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一次公辦學校 。
【哪些人才符合金華市區人才引進子女入學政策的標準】(三)市區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引進的其它普通高校畢業生, 其子女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入學,已遷入戶籍的,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入學;未遷入戶籍的,實行積分制辦法 。積分制計分由兩部分組成,即基礎分和獎勵分,總積分=基礎分+獎勵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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