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 汕頭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汕頭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 汕頭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一、申請條件
(一)勞動者屬于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
(二)已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業 。
(三)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
二、注意事項
1.就業困難人員按粵人社規〔2019〕8號文規定的對象范圍確定,包括具有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大齡失業人員(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殘疾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失地農民、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精神障礙康復人員、退役士兵(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以及省、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

2.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人員,靈活就業前需先到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完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手續 。已實現就業創業人員不得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
3.本補貼辦法的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
4.“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指按發證時間計算,從獲得畢業證書起24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 。
5.根據粵人社規〔2020〕30號文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主要包括:
⑴個體經營者;
⑵非全日制從業人員;
⑶新就業形態人員(包括依托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平臺實現就業,但未與新業態平臺相關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
⑷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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