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城鄉居民醫保哪些人可以中途參保?

哪些人可以中途參保?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 , 下列居民可以在當年度或者辦理相關手續的3個月內辦理中途參保手續 , 繳納剩余月份的保險費:
困難居民;
新入(遷入)本市戶籍人員;
中途轉入汕頭市就讀的在校學生或者當年度畢業的本市戶籍大中專院校學生;
終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汕頭市戶籍人員;
本市戶籍的退役士兵;
本市戶籍刑滿釋放人員;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哪些人可以中途參保?】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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