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鹿城發布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新政策( 二 )


違反法律、法規逃避資金監管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點擊查看》》關于印發《鹿城區教育局關于加強鹿城區 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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