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進區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常州武進區小升初招生政策


一、2023年常州武進區初中入學政策
1.入學對象
經畢業考核,有武進區戶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的應屆小學畢(結)業生 。
2.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
中心城區學校根據學生戶籍(學生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與房產證一致,按施教區范圍招生 。有積分學位的學校按規定接收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
其余各鎮(街道、開發區)學校根據相關文件劃定的施教區就近招生 。凡按歷史習慣或因鄉鎮區劃調整需跨施教區招生錄取的,須經所在鎮與相鄰鎮政府、招生學校協商一致后,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的監護人凡能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流動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戶口簿、在現居住地連續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在我區一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與我區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工作證明,可向鄉鎮居住地公辦初中提出入學申請 。
(2)民辦初中
各民辦初中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統一部署,按核準的招生簡章規范招生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滿足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
3.時間安排
(1)5月30日,公辦初中發布招生通告,民辦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
(2)5月31日至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學系統信息采集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根據民辦初中招生簡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學系統中由監護人為其自主報名 。其它應屆小學畢業生直接到民辦初中辦理報名手續 。每位學生限報一所民辦初中,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
(3)6月15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 。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
(4)6月30日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到施教區初中入
學 。
(5)7月15日前,全區初中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
(6)7月30日前,全區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

【拓展】
【常州武進區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常州武進區小升初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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