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企業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補貼政策一覽

企業吸納脫貧勞動力(防貧監測對象)就業補貼政策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規【2018】21號),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定政發【2020】5號)精神,企業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可按規定享受吸納就業補貼 。
1、申報對象:本市各企業;
2、申報條件:企業招用脫貧勞動力就業,并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
3、補貼標準: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規【2018】21號)“對吸納脫貧、防貧監測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的企業,按照每吸納1人給予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定政發【2020】5號)“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企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

4、申報所需材料:
①.《申請扶貧吸納就業補貼審核認定表》(附件5)
②.《申請扶貧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6)
③.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企業的《開戶銀行許可證》復印件;
⑤.企業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⑥.被吸納人員勞動合同/協議復印件,須不低于6個月;
⑦.被吸納人員工資表或工資發放證明(可為銀行代發工資單或貧困勞動力簽字的現金發放證明)復印件,必須滿足6個月;
⑧.被吸納職工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⑨.申請人員年齡要求:16-60周歲(脫貧勞動力) 。
以上資料一式二份,均加蓋企業公章 。
聯系地址: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210室 。
【定州市企業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補貼政策一覽】聯系電話:0312-258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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