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低保辦理指南 泰安低保辦理指南最新

泰安低保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
一、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
(一)收入型貧困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 。
(二)支出型貧困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雖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因患病、殘疾、就學等剛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難,在提出申請前1年內,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除自負醫療、殘疾康復、教育等剛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在提出申請時致貧原因仍然存在且短期內無法改變,同時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 。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一)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
低保邊緣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低保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 。
(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患病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患者本人可單獨納入低保范圍:
1.提出申請前12個月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剛性支出達到或超過當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
2.疾病(人體損傷)短期內無法痊愈,仍需進行相應治療 。
(三)因?。▊┲仑毤彝ネ瑫r具備下列條件,剛性支出發生者本人可納入低保范圍:
1.提出申請前12個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發生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剛性支出后符合低保邊緣家庭相關規定;
2.提出申請前12個月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剛性支出達到或超過當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
3.疾病(人體損傷)短期內無法痊愈,仍需進行相應治療;
4.家庭財產符合當地低保申請家庭財產認定標準相關規定 。
(四)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滿3年且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低保認定條件的宗教教職人員 。
(五)低保邊緣家庭中符合國務院(65)號國內字224號文件規定并尚未享受精簡退職待遇的困難老職工,其低保金按照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全額發放 。
【辦理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低保申請家庭人口、收入及支出、財產狀況的書面聲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的承諾書;低保申請家庭及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
【辦理地點】
鄉鎮(街道)民政業務窗口
【辦理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鄉鎮(街道)正式受理起20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
泰山區民政局0538-5362168
岱岳區民政局0538-8568812
新泰市民政局0538-7261060
肥城市民政局0538-3271169
寧陽縣民政局0538-5637735
東平縣民政局0538-2839839
高新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0538-8938580
【泰安低保辦理指南 泰安低保辦理指南最新】泰山景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0538-5369533
徂汶景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0538-8913829
【辦理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按規定提交戶口簿、身份證、承諾書等相關材料,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 。符合單人保政策的,可以以個人名義單獨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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