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低保辦理指南 泰安低保辦理指南最新( 二 )


(二)受理:鄉鎮(街道)應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梢酝ㄟ^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和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查詢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當事人提交 。
(三)審核:鄉鎮(街道)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等予以調查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 。村(居)委會應當協助鄉鎮(街道)開展調查核實 。經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申請,鄉鎮(街道)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核對結果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鄉鎮(街道)應當自收到佐證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家庭經濟狀況復查 。
(四)審批:鄉鎮(街道)對擬確認為低保對象的,在申請家庭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同意,同時確定救助金額,發放確認通知書,并從作出確認同意決定之日起下月發放低保金 。對公示有異議的,鄉鎮(街道)應當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重新組織調查核實,視情開展民主評議,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重新公示 。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確認同意,鄉鎮(街道)應在作出決定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無重大變化,6個月內不得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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