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辦理流程及時間 2023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辦理流程

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流程一、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市外遷入-投靠子女” , 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提交辦理材料 。
(二)受理機關現場受理 , 并在審批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 。
(三)該事項屬于一站式戶口遷移 , 系統進行網上遷移 , 無需回原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在規定時限(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省戶籍的3個工作日 , 其它省份戶籍的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遷出后 , 在“i莞家”微信公眾號選擇事項“領取證件” , 預約到就近地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局辦證大廳)或東莞市民服務中心領取居民戶口簿 。
二、相關提示
(一)經受理機關批準同意辦理后 , 申請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內辦理有關手續 , 逾期不辦理視為放棄入戶申請 。
(二)《準予遷入證明》的有效期為:40天(自然日) , 《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為:30天(自然日) 。
(三)補充材料所用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內;特殊情況需要調查核實的 , 在1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 情況特別復雜的 , 可以延長到5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
(四)父母的范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
(五)對原持有我市居住證或在我市有居住登記的 , 入戶我市后 , 應進行注銷居住登記 。
(六)房屋未確定村(社區)管理的 , 不予辦理戶口遷入該房屋 , 但可先遷入該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公安分局指定集體戶 , 待房產確定村(村區)管理后再遷入該房屋 。
【2023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辦理流程及時間 2023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辦理流程】(七)入戶房屋地址不屬“二標四實”標準地址的 , 由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
(八)岳父、岳母可以投靠女婿、公公婆婆可以投靠兒媳;關系證明包括:被投靠人的結婚證 , 以及能證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配偶間關系的證明 , 如:出生醫學證明 , 能反映關系的原戶口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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