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退休醫療保險繳費規定 武漢退休了醫保沒交夠年限怎么辦

武漢退休了醫保沒交夠年限怎么辦
繳費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補繳 。也可以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武漢市退休醫療保險繳費規定 武漢退休了醫保沒交夠年限怎么辦】職工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武漢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少于10年,累計繳費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可不再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相應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如醫療保險未達到繳費年限,不影響辦理養老退休手續,但是如該參保者選擇退休后想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則需補足繳費年限 。也可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凡符合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或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操作、生產或服務崗位)年滿50周歲、女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年滿55周歲,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的人員,應當按規定辦理正常退休手續 。在醫療保險處于正常參保狀態下辦理養老退休時,系統會自動核算醫保一次性費用,按時繳納即可在退休后正常享受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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