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父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而非撫養義務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情節不嚴重的,不屬于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 。所以,子女仍然有法定的繼承權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未盡撫養義務的父母能得到子女的遺產嗎 沒盡撫養義務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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