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有什么條件?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有什么條件?
答: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需要夫妻一方為我市戶籍公民,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的,可以提交材料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
受理材料: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
應提交的材料提交: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有什么條件?】
4、《結婚證》
5、《出生醫學證明》;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辦理程序: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
特殊情形:
1、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應當向有法定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投靠落戶 。需要提供父母《離婚證》、確定子女撫養方的離婚協議書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民事調解書 。
2、無法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
3、非婚生育無法提供《結婚證》的,投母落戶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聲明,投父落戶的還應當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涉及從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來津的,生父母應當同時到場共同提出申請或者提供確認子女撫養權的公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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