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人才分類認定辦法 貴陽市人才分類

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貴陽貴安人才“強省會”行動若干政策措施》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人才分類認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并重,體現行業人才特點,業內認可和社會認可兼顧的原則 。
第三條人才分類認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貴安新區、各區(市、縣、開發區)、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
第四條建立人才認定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召開,聯席會議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大數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國資委、貴安新區等相關單位組成 。
第五條建立《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設6個認定類別,分別為:國際頂尖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部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D)、市級優秀人才(E)、市級產業人才(F) 。經認定的人才,按程序發放“貴陽人才服務綠卡”,持卡享受相應優惠政策,政策待遇按就高原則享受 。
第六條建立《目錄》動態更新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目錄》修訂完善等管理工作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人才特點和實際情況,提出本行業、本領域人才建議認定標準,經人才認定聯席會評審,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目錄》進行修訂完善 。
第二章對象和流程
第七條人才分類認定對象為在貴陽市、貴安新區企事業單位(含非公有制企業、有經濟貢獻的央屬省屬企業)全職工作或自主創業的人才 。
每年在貴陽貴安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符合D類及以上條件的,可申請認定 。
對意向來筑全職就業或創業的人才,可參照本辦法申請認定,引進后直接兌現相應待遇 。
第八條貴陽市人才服務一站式辦事大廳負責集中受理政策咨詢、人才認定、待遇申報等事宜 。
第九條人才認定程序:
1.申報 。填寫《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申報表》,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核實后歸口報市級主管部門、貴安新區組織人事部或所在區(市、縣、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門,經復核提出初步意見后報貴陽市人才服務一站式辦事大廳 。
2.審核 。貴陽市人才服務一站式辦事大廳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核實人才資格等信息 。對符合《目錄》中已明確認定條件的人才,直接確定為擬認定人選;對《目錄》中需要認定確認業績貢獻的人才,經人才認定聯席會評審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認定人選名單 。
3.公示 。擬認定人選名單在媒體或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貴陽人才分類認定辦法 貴陽市人才分類】
4.認定及入庫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錄入人才庫,發放“貴陽人才服務綠卡”,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
第三章認定資格管理
第十條人才認定信息實行年度登記制度,未按要求登記的,暫停認定資格和相關待遇,累計2年未登記報告的,取消認定資格 。
第十一條市直主管部門、貴安新區和各區(市、縣、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門要動態掌握人才情況,及時登記、上報人才信息變更情況 。認定人才在貴陽市、貴安新區單位內流動的,由新單位辦理變更后保留認定資格 。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人才,可申請重新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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