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領取條件

待遇領取條件:
1. 職工因工死亡或傷殘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
2. 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按規定享受喪葬補助金;
3. 工傷發生時正常參保繳費;
【南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領取條件】4. 工傷職工發生工傷時的參保單位與《認定工傷決定書》載明的用人單位一致;
5. 涉及第三人責任的,經辦機構根據民事傷害賠償法律文書或賠償協議確定的喪葬費用與符合規定的喪葬補助金比較,不足部分予以補足,喪葬費用不得重復享受 。
拓展閱讀: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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