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解答匯總( 二 )


一個家庭僅一個名額 。
9.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是否可以委托親屬或他人代辦?
《房屋租賃合同》應由本人簽訂,但具有合法委托代理手續的可由代理人代辦 。
10.申請條件中本人及配偶在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近三年無房產交易記錄,“市區”的查詢范圍是如何界定的?
(1)申請東津新區項目的,查詢申請人在東津新區是否有房產及房產交易記錄;
(2)申請其它城區項目的,查詢申請人在市區(襄城區、樊城區、高新區、東津新區、魚梁洲)是否有房廣及房產交易記錄 。
11.“多孩(包括兩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 25 平方米”如何界定?
以申請人申報的內容及單位審定為準 。
12.配租時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房源戶型和樓層嗎?
申請人按照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確定的排序順序,在提供的房源樓盤表內選擇房源戶型和樓層 。
13.申請人在申請資格時,除了申請表、承諾書,還需要什么其他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除了提交申請表和承諾書外還需要提供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
14申請人在獲得配租資格后,如果對于租賃價格不滿意或者其他原因改變意愿,該如何處理?
申請人兩次自動放棄簽訂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資格 。
15.如果兩名申請人選擇了同一套房屋,該如何處理?
根據搖號確定的配租順序,排名在先的申請人有優先選擇權
16申請人如果成功匹配到房源,需要交納什么費用?
申請人如果成功匹配到房源,應按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支付履約保證金,并按時支付房屋租金 。五年后轉為共有產權住房,應按約定交納購房款 。
17.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是什么?
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 85%評估確定,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 70% 確定,實行動態調整,漲幅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漲幅范圍內 。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結合樓層、朝向等情況制定“一房一價”,并在運營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 。租金價格報市發改部門備案 。
18.什么是“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只租不售”:房屋僅用于租貨,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 。
先租后售”:租賃滿五年后,承租人可申請轉為共有產權住房,購買部分或者全部產權 。已交的租金可以計入購房款 。共有產權住房持有五年后,持有人在購買全部產權的情況下,可申請轉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
19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的裝修情況是什么樣的?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原則上由承租人自行裝修,承租人確需市運管公司裝修的,需另行簽訂委托裝修合同,并承擔裝修費用(市運管公司僅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統一標準的簡單裝修): 后期承租人退租的.退租時裝修費用不予補償 。
20.租約多久一簽?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約簽訂年限為三年 。
21.租賃期內承租人租賃的房屋是否能夠轉租、轉借?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轉租、轉借或者變相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
22.如果申請人在配租完成后,還能調整房源嗎? 前期交納的租金能否與重新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交納的租金合并計入購房款中?
不能調整 。申請人按政策退出已完成配租的房源后,如符合其他房源項目配租條件的,可按程序進行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與之前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不能合并計入共有產權房購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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