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保改革最新消息2023 南京醫保改革方案( 二 )


3.參保人員簽約家庭醫生由個人負擔的服務費;
4.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醫保藥品分類與代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
5.參保人員參加失能人員照護保險個人繳費;
6.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健康體檢費用;
7.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
8.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結余部分 , 可以按照規定共濟給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內使用;
9.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結余部分 , 可以按照規定用于為本人及參加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購買的商業健康補充醫療保險;
10. 其他國家和省規定個人賬戶可以支付的費用 。
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的范圍由省統一制定 。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
五、建立個人賬戶健康激勵機制
參加南京市職工醫保一個自然年度未發生統籌基金支付的(含醫療費用零星報銷 , 不含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及核酸檢測統籌基金支付) , 次年個人賬戶增記劃入200元 , 連續2年未發生統籌基金支付的再增加100元 , 累計增300元 。以此類推 , 最高不超過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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