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杭州余杭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房常見問題解答( 三 )


24、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怎么搖號和選房的?
答:開發建設單位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號,按照人才類別先市級后區級依次確定順序號 。其中,市級A類人才免搖號,市級BCDEF類人才分類別進行搖號,按照人才類別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順序號;區級人才不區分人才類別進行搖號,確定順序號 。
順序號確定后,由開發建設單位發布選房通告,組織人才購房家庭按選房順序號公證選房 。
25、購房家庭選定房源后,怎么簽訂合同?
答:購房家庭選定房源后,應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買賣合同》,按合同約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購房款,與代持機構簽訂《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協議》 。逾期未簽訂買賣合同,視作選房后放棄購房 。
26、才泊嘉院項目政府產權份額的代持機構是哪家單位?
答:才泊嘉院項目政府產權份額的代持機構是杭州農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27、房家庭在簽訂合同前如家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申報嗎?
答:購房家庭在簽訂合同前,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住房、婚姻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向余杭區住建局如實申報,經系統核查該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不得再簽訂買賣合同 。
28、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能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嗎?
答: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能夠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但應當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騰退原承租的房源 。
29、已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能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嗎?
答:已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能夠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但須自簽訂買賣合同次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 。
30、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能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嗎?
答:按照“購補分離”原則,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人才首次購買份額支付的價款,未足額享受購房補貼額度的可在增購時享受 。
31、申請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所購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限制?
答:人才領取了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按規定增購政府產權份額且在杭服務滿10年后方可將該套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期間申請政府回購的,需按規定退回相應補貼 。
32、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是否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答:購房家庭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資金等購房貸款 。
33、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
答:購房家庭應按規定辦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明和不動產權證上記載不動產權利人,附記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購房家庭份額、政府產權份額、限制交易年限等內容 。
34、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使用責任是怎樣的?
答:購房家庭應當按照《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協議》約定使用房屋,并承擔整套住房專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全額繳納所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
35、購買本期才泊嘉院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政府產權部分需要交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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