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

佛山市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市內遷移)
一、辦理條件:
【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指南】本市戶籍居民租賃產權屬政府的房屋,經房管部門核定的使用人員,可申請遷移 。
二、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 。
2、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如遺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按規定出示電子證照證明身份及《遺失申明》) 。
3、房管部門出具的政府產權房屋安排(租賃)使用證明,證明無法反映全部使用人情況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補充證明 。
4、婚姻關系證明 。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
5、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父母的結婚證 。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或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
6、父母或成年子女隨遷且居民戶口簿上不能反映雙方關系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
注: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3為必選項,4-6為如有則必選項),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復印,其它復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
三、辦理流程:
(一)窗口辦理流程:
個別窗口由于業務量過大,采取“全預約”(即須先預約才能辦理)的方式辦理業務 。
1、提出申請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
2、審核審批 。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
3、辦理入戶 。
(二)網上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以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預申請 。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 。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 。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 。
注:線上辦理只是預受理,預受理通過后還需申請人帶齊資料到前臺正式申辦 。
四、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符合入戶條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入戶 。
收費標準:
1、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
2、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
3、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
4、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
5、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
6、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
五、注意事項:
(一)材料說明:
1、《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下載網址(單面A4打印):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對應事項下載 。
2、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污損或信息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 。各種證明材料之間項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
3、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
4、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
(二)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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