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開展異地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試點

各區(縣)醫保分局、財政局,市社保局:
為進一步完善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優化門診異地就醫經辦服務,減輕參保人“跑腿墊資”負擔,現將《廣東省醫保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全面開展省內異地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粵醫保規〔2020〕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試點意見:
一、試點范圍:本市已辦妥常住異地備案手續的參保人,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試點范圍 。
(一)省內常住異地備案的參保人,在備案地已開通門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全省統一的52個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附件2) 。
(二)跨省常住異地備案的參保人,在備案地已開通門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療、惡性腫瘤門診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的門診特定病種的基本醫療費用(附件3) 。
二、參保人在備案地已開通門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符合規定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執行就醫地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圍),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按參保人在本地就醫的支付標準執行 。
參保人異地門診直接結算前墊付的符合規定的特定病種醫療費用以及未納入試點范圍的病種及相關治療費用可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
【汕頭開展異地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試點】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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