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的意義是什么 只為死忙么 網絡詳解( 二 )


“扶上馬, 送一程”, 所有人獻愛心, 扶助好捐贈罷, 僅能如是 。 關鍵要靠貧困者自己站起來!誰也無權利長久地無償索取他人的金錢, 誰也無義務無窮盡地貢獻別人, 誰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徹底的大公無私 。 你的自立我贊賞, 我的家庭要保障, 助危濟貧非局外人責任, 只能憑自愿!至于多年來各地各單位的變相強迫, 強制捐款, 攤派式捐贈, 則失去了獻愛心的原有含義 。 自然, 人上一百, 啥人也有, 無道德無孝心無良心者, 亦不少見 。 這些人該受譴責 。
人之奉獻
任誰也無權利規定, 你必須支助多少, 捐贈如何 。 因而, 在自立且有一定能力下, 助人是相互的, 愛心的, 對等非義務的, 在自己以后遭遇相似災難時, 有可能得到同等或一定相應的善良回報 。 俗話說, 人敬你一尺, 你報人一丈, 或得之毫厘, 而涌泉相報, 人的心意是相通的, 沒有無償單向的捐贈, 就是這個道理 。 小康社會, 助人之力, 相信大多數人是具備的, 只是你愿意幫助與否, 給予多少, 如何捐贈罷了 。 助人者, 人恒助之, 東隅桑榆, 反之亦然 。
奉獻, 在自立助人基礎之上, 是做人的價值意義的最高層次 。 奉獻要求, 一是你具有了強大的超出一般人的物質與金錢能力, 如百萬千萬億萬富翁, 各拿出百分之一, 最多百分之十的財物, 決計影響不到他本人和家庭的生活, 而受救助者即令將來回報, 也不可能報答如此多與同等的財力 。 二是具有高尚的社會主義道德, 偉大的共產主義覺悟, 完全徹底為人民服務者, 或具有宗教上的“肉身飼虎”一類獻身精神, 前者如雷鋒, 后者如耶穌等 。 為人大境界 。
在上述前提下, 奉獻的本質, 是無償的, 無私的, 精神的, 高尚的, 文明的, 不求任何回報的, 更不屬于什么權利義務范疇 。 奉獻是給予, 而不是和不會是與不能是將來, “連本帶利”地相似或超額取回, 這是不可能的, 否則就失去了奉獻本身的積極意義了 。 對世上絕大多數人來講, 要求他們奉獻, 不論是財富上, 還是精神上, 都是力所不能及的 。 他們一般只能做到自立自強, 進而有所富余, 對別人所提供的支持幫助捐贈等, 客觀上, 總存在著對等現象 。
一個成熟社會, 該當要求其子民們, 努力做到獨立自立, 并為此提供必要支持協助 。 例如再就業工程, 住房安居工程, 養老醫療教育保險, 低保最低收入等社會保障制度 。 通過經濟發展, 實現初步繁榮, 基本實現全民小康, 提高人民生存品質后, 為著培養提高民眾素質, 面對重大天災人禍, 國家力有所不逮時, 就可以鼓勵而不是要求他們提供捐助, 以彰顯社會的向心凝聚力 。 只有國家真正富強昌盛, 國民思想覺悟大成, 才可能要求大眾為公益事業奉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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