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順序列表


明朝皇帝順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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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368年至1644年為我國歷史上的明朝時期 , 這也是最后一個由漢族建立的政權 , 歷經二百七十六年風霜 , 共有16位皇帝 。 明朝皇室姓朱 , 故稱“朱明” , 除了開國皇帝是朱元璋 , 頗有名氣的還有明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熾、朱瞻基等 。 明朝前期開創了洪武之治、永樂盛世、仁宣之治等 , 中后期由盛轉衰 , 最終于1644年崇禎皇帝朱由檢自縊 , 清兵入關明朝滅亡 。 朱元璋執法很嚴 , 即使是親女婿犯罪 , 也照殺不誤 。 他的女婿歐陽倫因為私販茶葉 , 罪不至死 , 結果被逼自盡 。 誰貪污就殺誰 , 是歷史上貪官殺得最多的一位皇帝 。 在《大誥》等法令中 , 有成百上千的人被凌遲、梟示、種誅 , 死刑棄市以下達1萬人 。 越到后來 , 朱元璋的脾氣越臭 , 殺官員陷入濫殺 , 殺人就像捏死一個螞蟻 。 下面就和360常識網小編去了解一下吧 。
1. 官場恐怖人自危
貪官最愛什么?當然是最愛錢了 。 誰都怕自己錢少、不怕自己錢多 。 但貪官怕死嗎?真實的答案是:貪官不怕死 。 貪污有什么危害呢?柏楊說:“歷史沉痛地證實 , 貪污對中國的傷害太大 , 無數民變兵變、辱國失地、政權覆滅 , 以及大屠殺大流血 , 幾乎全都起因于官員貪污 , 和由貪污引發的暴虐 。 ”朱元璋在開國之初 , 針對元代后期貪污成風的弊政 , 實行以猛治國的政策 , 認為亂世須用重典 , 法外用刑的情況很嚴重 , 遭到懲處的官吏很多 。
朱元璋對貪污的蛀蟲、官員害人的行徑特別痛恨 。 他登基第二年 , 和大臣們交心說 , 我從前在民間的時候 , 看到地方官員大多不體恤百姓 , 往往貪財好色 , 對人民疾苦漠不關心 , 心里真是恨透了 。 現在我要嚴格立法 , 嚴禁貪污 。 凡是官員貪污、禍害百姓 , 絕不寬恕 。 1385年頒行《大誥》 , 朱元璋在序中嚴厲地說:“官府敢不奉公而撈取私利 , 一定要徹查罪行進行懲處 。 ”
剛開始 , 朱元璋懲治貪污還不是特別毒辣 。 他鼓勵天下百姓都來檢舉、監督官員 。 允許百姓直接到京城檢舉 , 告發貪官 , 甚至允許把貪官扭送京城 。 百姓闖入官府捉拿有劣跡的官員 , 誰也不能阻攔 , 如有阻擋者 , 誅滅全家 。 他把犯法官員的罪行在申明亭公布于眾 , 讓老百姓都知道 , 警戒官員不要作惡 。 由于人才奇缺 , 官員犯罪了不是一殺了之 , 而是可以戴著腳鐐手銬辦公 。 他命令刑部 , 凡是犯罪的官吏 , 罪行可以寬宥 , 仍舊官復原職 , 但在官府大門上張榜公布他的罪行 , 督促他反省 , 死不悔改的再治罪 。
【明朝皇帝順序列表】 浙西的官府征收百姓賦稅 , 盤剝起來比虎狼還厲害 。 從浙西運1石糧食到首都南京 , 需要花4石的運費 , 老百姓苦不堪言 。 為把運費節省下來 , 后來改為繳納鈔 , 不用運糧 , 1石米相當于2貫鈔 。 但是 , 地方政府照樣按照運糧的辦法盤剝百姓 , 征收水運費、車運費、飯錢、驗收糧食費、裝糧食的蒲簍開支費、竹簍開支費、沿江祭拜神佛的香火錢等 , 總共比規定的標準多征稅900文 。 朱元璋得到舉報后 , 氣憤至極 , 下令以后官員貪污 , 不分輕重全部殺掉 。
1371年立法規定 , 官員犯貪污罪不予赦免 。 1392年立法規定 , 官員貪污鈔60兩以上 , 不僅梟首示眾 , 而且剝皮 。 殺起貪官來就毫不手軟了 。 朱元璋執法很嚴 , 即使是親女婿犯罪 , 也照殺不誤 。 他的女婿歐陽倫因為私販茶葉 , 罪不至死 , 結果被逼自盡 。 誰貪污就殺誰 , 是歷史上貪官殺得最多的一位皇帝 。 在《大誥》等法令中 , 有成百上千的人被凌遲、梟示、種誅 , 死刑棄市以下達1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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