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軍事紀律 秦軍百戰百勝的另類原因

軍事犯罪系指違犯有關軍隊管理的法律制度,損害國家軍事利益,危及政權的穩定和安全,因此而受到懲罰的行為 。軍事犯罪的主體是軍人及有關軍事人員 。為維護國家利益和政權穩定,中國古代很早就開始了對軍事犯罪的預防、控制和懲治 。先秦典籍如《尚書》中的“甘誓”、“牧誓”、“費誓”,《逸周書·小明武》篇,《周易·師卦》,以及《左傳》、《孫子兵法》等等,都記載了懲治各類軍事犯罪的規定,對不服從作戰命令、不努力作戰、破壞作戰規則、違反作戰紀律、破壞軍隊后勤的相關人員以及戰敗將帥都會施以懲罰 。及至秦代,隨著社會劇烈變革,對軍事犯罪的界定和懲治發生了新的變化 。本文擬探討秦代軍事犯罪的類型及其懲治特點,以就教于師友 。
一、秦代軍事犯罪的類型
軍事犯罪是損害國家軍事利益的犯罪行為,而國家軍事利益有著各種不同的形式和內容 。在秦代,根據犯罪行為損害對象的不同,將軍事犯罪分為以下幾類:
1.反叛通敵罪
軍隊將領反叛通敵或是漏泄軍事機密,必將影響軍事行動的勝負,從而損害國家軍事利益,危及政權的穩定 。這是軍事犯罪中最嚴重的一類,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降敵叛國 。軍人在對敵作戰中降敵或是叛逃敵國,不但會直接削弱國家的軍事實力,還會泄漏軍事機密,動搖軍心,不利于軍隊作戰,因此被秦代軍法所嚴厲禁止 ?!叭梧嵃财剑箵糈w 。鄭安平為趙所圍,急,以兵二萬人降趙 。應侯席稿請罪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于是應侯罪當收三族 。”秦對臨陣降敵的軍人處以“滅三族”的懲罰 ?!?秦始皇)八年,王弟長安君成蠕將軍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死,遷其民于臨洮 。將軍壁死,卒屯留、蒲高反,戮其尸 ?!背扇湓诠ゴ蜈w國的過程中武裝叛國,被處以死刑,參與反叛者均被處死且“戮其尸”,懲罰是極其嚴厲的 ?!扒貙⒎镀诘米镉谇赝?,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 。鞠武諫曰:不可……夫樊將軍,秦王購之金千斤,邑萬家 ?!睂τ谂烟拥能娙?,秦政府會不遺余力地緝拿歸案,以維護本國的軍事利益 。
二是通諸侯 。秦代嚴禁官員和將領與敵對諸侯勾結,損害國家的軍事利益 ?!昂蠖q(秦昭王五十一年),王稽為河東守,與諸侯通,坐法誅 ?!笨な芈毤嫖奈?,領兵駐扎地方,負有守土之責;河東郡守王稽因與諸侯勾結,被發覺后依法處死 。趙高向秦二世報告說:“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乃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辈还苴w高所言是否符合實際情況,但他的這種說法一定是以秦代法律為依據的 。嚴懲通敵的官員和將領是秦代軍事犯罪立法的重要內容 。
【秦朝的軍事紀律 秦軍百戰百勝的另類原因】三是漏泄軍情 。軍隊在對敵作戰中,必然要極力封鎖消息,以保證軍事行動的隱蔽性,達到出奇制勝的目的 。嚴守軍事機密是軍人必須遵守的法紀,漏泄軍情即是犯罪 。秦趙“長平之戰”中,“秦聞馬服子將,乃陰使武安君白起為上將軍,而王齙為尉裨將,令軍中有敢泄武安君將者斬” 。漏泄軍事機密即處死刑 。秦簡有《行書律》:“行命書及書署急者,輒行之;不急者,日(畢),勿敢留 。留者以律論之 ?!薄靶袀鲿?,受書,必書其起及到日月夙莫(暮),以輒相報毆(也) 。書有亡者,亟告官 ?!睂ζ胀ㄐ姓臅膫鬟f尚且規定得如此嚴密,軍事命令的傳遞應該有更加嚴密的規定,違犯規定泄露軍事機密者必定受到嚴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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