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辦理進山證 泰安市林業考察進山許可證辦理指南

一、事項名稱:
《林業考察(調查)進山許可證》辦理
二、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三、設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年9月2日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994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7號發布)
(二)《泰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2000年10月26日經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申請條件:
因教學、科研需要,須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單位 。
五、辦理材料:
1、申請單位提供教學、科研計劃(方案),注明進山時間、人數、活動區域、目的;
2、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六、辦理流程:
根據提供的材料,經審核,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發放《林業考察(調查)進山許可證》 。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
八、辦理地點:
東岳大街501號 。
九、辦理機構:
農林局 。
十、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
十一、聯系電話:
【泰安人辦理進山證 泰安市林業考察進山許可證辦理指南】0538—5369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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