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手機app填報問題

注意事項:填報過程中 , 若存在提示信息 , 則需要先處理相關提示信息 。
1.重復事項確認
若同一專項附加扣除事實存在多條重復的采集記錄 , 系統自動標記為“重復填報” , 則需要您據實刪除錯誤的采集記錄 , 只保留一條正確的記錄 ??赏ㄟ^左滑刪除或者點擊【重復填報】 , 查看詳細信息進行刪除 。
2.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同時采集
政策規定 ,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若此前的采集記錄既存在住房租金的采集 , 又存在住房貸款利息的采集 , 則需要選擇其中一項進行扣除 , 刪除另外一項 ??赏ㄟ^左滑刪除或者點擊【不可同時填報】 , 查看詳細信息進行刪除 。
3.同一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扣繳義務人不一致
【泰安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手機app填報問題】若同一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申報方式選擇的扣繳義務人不一致 , 則需要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進行扣除 ??赏ㄟ^點擊【修改申報方式】進行選擇 。
4.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扣除年度內
若采集記錄的扣除有效期不在2020年的扣除年度內 , 此時這條記錄標記為“已失效” , 可點擊【已失效】查看詳細信息 , 據實修改扣除有效期或者刪除該條記錄 。
5.處理完成提示信息 , 可直接點擊【一鍵確認】 , 完成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確認 。
6.若納稅人不選擇“一鍵帶入”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 , 需在手機APP端點擊【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 填報2020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 。然后點擊【確認】 , 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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