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佛山錄用招聘調動人員市內遷移指南( 二 )


(一)窗口辦理:
預約方式:
個別窗口由于業務量過大,采取“全預約”(即須先預約才能辦理)的方式辦理業務 。
辦理程序:1、提出申請 。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
2、審核審批 。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
3、辦理入戶 。
辦理地址:
1、禪城分局“公安一門式”大廳;
2、南海分局、順德區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戶政窗口 。
(二)網上辦理:
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辦理 。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 。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 。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 。
注:線上辦理只是預受理,預受理通過后還需申請人帶齊資料到前臺正式申辦 。
五、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符合入戶條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入戶 。
收費標準:辦理不收費(證件按以下標準收取) 。
1、丟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粵價費(1)函[1994]57號及財綜[2012]97號)
2、丟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粵價[1996]238號及財綜[2012]97號)
3、丟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粵價[1996]238號及財綜[2012]97號)
4、換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粵價[2004]24號)
5、丟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粵價[2004]24號)
6、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粵價[2004]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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