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 寧波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指南

寧波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指南(條件+申報流程)
政策內容
自2022年7月25日起,對新引進的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自引進之月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別給予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0%,最高 60 萬元、40 萬元、25萬元、20 萬元的購房補貼 。
適用對象
在我市的市本級和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省屬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單位(包括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須在寧波市內稅務登記注冊)工作,經人才分類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
申報流程
1.購買現房的,需在繳納契稅并取得不動產權證后申報 。
(1)填報申請資料 。
申請人在“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PC 端(以下簡稱服務申報系統)或寧波“人才碼”移動端中“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現房)”模塊申報,填寫相關信息后,打印《寧波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
【寧波市引進人才購房補貼 寧波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指南】(2)申報材料上傳 。
申請人在服務申報系統或寧波“人才碼”上傳加蓋單位公章的《寧波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
(3)初審 。
按財政負擔歸屬原則由市服務總窗或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初審 。
(4)復核 。
初審通過后,市服務總窗報市人力社保局復核,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報所屬地人力社保部門復核 。
(5)資金撥付 。
復核通過后,按相關流程劃撥至各申報對象所在單位,由單位發放給相關對象 。
2.購買期房的,分為資格審核和補貼申領兩個階段進行 。
(1)資格審核階段
①填報申請資料 。
申請人取得期房網簽備案信息后在“服務申報系統”PC 端或寧波“人才碼”移動端“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期房)——資格審核”模塊申報,填寫相關信息后,上傳相關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
②審核 。
按財政負擔歸屬原則由市服務總窗或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初審 。
③資格確認 。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申報系統形成資格確認書,并以此作為申領購房補貼的依據 。
(2)補貼申領階段
①填報申請資料 。
申請人在資格審核階段網簽備案的期房正常履約,繳納契稅并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在“服務申報系統”PC 端或寧波“人才碼”移動端“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期房)——補貼申請”模塊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寧波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
②申報材料上傳 。
申請人在服務申報系統或寧波“人才碼”上傳加蓋單位公章的《寧波市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拍照件 。
③初審 。
申請人工作單位為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省屬高校院所、納稅歸屬地為市本級的其它用人單位的由市服務總窗初審;為區(縣、市)行政事業單位及納稅歸屬地為區(縣、市)的其它用人單位的由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初審 。
④復核 。
初審通過后,市服務總窗報市人力社保局復核,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報所屬地人力社保部門復核 。
⑤資金撥付 。
復核通過后,按相關流程劃撥至各申報對象所在單位,由單位發放給相關對象 。
申報材料 (*為必傳)
1.二手房或已交付的期房(未做過資格審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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