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廈門保障性租賃房申請 2022廈門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指南

2022年廈門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家庭申請)
房源情況
本批次均為島外房源,共約2200套,主要集中安排在海滄區的新陽居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翔安區的黎安居住區(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區的祥平地鐵社區(二房型、三房型);另有島外其他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零星房源 。
注意:每種房型的數量和地點將根據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的各房型申請家庭數量及屆時的實際房源數量調整后確定,以《選房手冊》為準 。
各房型面積標準為:一房型建筑面積約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積約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積約70平方米 。
1人戶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戶及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戶(不含夫妻帶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
申請條件
一、家庭申請
1.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3.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準;
4.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 。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1項和第2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 。
備注
上述申請條件為基本申請條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與取得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相關的申請條件詳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 。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
1. 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2平方米 。
2.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收入(資產)標準為:1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20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52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72萬元 。
本批次保障性租賃房可直接納入受理范圍的情形包括:屬于優先分配、適當優先分配、單列分配情形以及申請之日前3年均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申請家庭 。
申請分配程序
一、意向登記
線下渠道: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意向登記 。
線下辦理時間: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線上渠道:通過“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眾號“綜合服務”欄目中的“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記”模塊線上辦理;或通過“廈門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欄目中的“掌上辦”模塊線上辦理意向登記 。
線上辦理時間: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22日23時59分)
提醒:意向登記線上、線下辦理時間有所不同,請大家注意區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辦理 。
2021年廈門保障性租賃房申請 2022廈門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指南
2021年廈門保障性租賃房申請 2022廈門第四批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指南二、公開搖號
時間:2022年12月2日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公開隨機搖號,產生意向登記對象的申請家庭順序號并公示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