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最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時間

揚州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執行時間:從2022年7月1日起
保障標準:由月人均740元統一提高到月人均770元
其他內容:
1、從2022年1月1日起,對已享受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定補對象的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050元 。
2、各地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 。
提醒: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居民,均有權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并且長期共同生活(含長期或者階段性在外務工)的成員 。具體包括:夫妻;父母與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能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其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的共同生活的成員 。
存在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并且長期共同生活的分戶籍家庭,視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
【揚州最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時間】戶籍已遷出但仍由其家庭供養的全日制在校就讀學生,視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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